個人資料保護政策 (隱私政策)

I.個人資料保護政策

artience集團(以下簡稱「本集團」)為了順利開展業務,將依「II.個人資料使用目的與其他事項」-「ii.個人資料的使用目的」之規定,收集並運用使用者的個人資料。
這裡所說的「個人資料」是指,保護個人資料的法令中,本集團適用之法條內容所定義的項目,諸如個人的姓名、住址、電話號碼、電子郵寄地址以及「II.個人資料使用目的與其他事項」-「ii.個人資料的使用目的」列舉之項目。
本集團深知保護個人資料是重大責任,將遵循下列「個人資料保護政策 (隱私政策) 」(以下簡稱「本政策」)來處理個人資料。

  1. 本集團尊重個人人格,遵守有關個人資料保護的法令及各種規範。
  2. 本集團將明確制定有關個人資料保護的規定與公司內部體制,落實對從事本集團業務的人員的宣導工作,並確保諸項措施能發揮作用。此外,我們還將要求並監督承包商妥善處理個人資料。
  3. 本集團將以合法且適當的方法獲取並儲存個人資料。
  4. 本集團在取得個人資料時,會明確指定其使用目的,單獨發送通知或公告該目的,根據該目的使用個人資料。
  5. 本集團將採取必要對策與適當管理,以防止個人資料洩漏、丟失、篡改等等情事。
  6. 本集團對於所擁有的個人資料,對於個人資料主體,也就是擁有該個資的本人(以下簡稱”本人”)所提出之揭露、修正、刪除、停止使用等要求,會設置專門負責窗口,並以誠意應對。

artience株式會社 代表董事社長

II.個人資料使用目的與其他事項

本集團為了達成下列「ii.個人資料的使用目的」規定之目的,會取得、並使用個人資料。因其他目的需使用個人資料時,會發送說明文件、電子郵件或在本集團各公司網站(以下稱為「本集團網站」)上公告,務令使用者了解其旨意,方能依適用之法令規定,運用所取得之個人資料。

i.個人資料之來源

本集團為達成「ii.個人資料的使用目的」規定的目的,從以下來源取得個人資料。

  1. 本人告知(例:與本集團員工對話、在本集團網站或展覽等活動中填寫問卷、在本集團網站上填寫表格、寄送電子郵件給本集團的代表信箱 (info@artiencegroup.com),提交文件給本集團等等)
  2. 本人流覽本集團網站時,網站自動收集(詳細內容請參照「iv.使用網際網路網個人資料自動收集技術」)
  3. 公開資訊 (例如在網際網路上發佈的資訊)
  4. 社交媒體(例:X (以前的Twitter)、Facebook、微博、微信、LinkedIn等)
  5. 由第三者提供
  6. 使用本集團建置的各種資訊共用雲端服務與本集團內部共用的資訊

ii.個人資料的使用目的

本集團會將取得的個人資料用於下列目的。

(1) 客戶和交易對象個人資料的使用目的

〈使用的個人資料:姓名、電子郵件地址、電話號碼、傳真號碼、地址、職業、工作地點資訊、帳戶資訊、服務使用歷史、取得的內容本身以及從內容中可以分析出的個人的外在和內在傾向,以及我們公司集團從客戶和交易對象那裡取得的所有資訊〉

  1. 提供各種資訊,包括本集團或合作夥伴的產品、服務或支援相關資訊的介紹,以及展覽會等活動資訊的介紹等。
  2. 回答和處理詢問事項,以及進行本集團的業務,需要與您本人進行聯繫。
  3. 進行本集團的各種企劃和業務相關的調查、問卷等請求,分析回答內容並進行事後聯繫。
  4. 發送製品、樣品、目錄等,或者請求發送,以及安裝、修理、檢查本集團銷售的機器和設備等的售後服務。
  5. 將本集團所舉辦的抽獎等活動中,獲獎的客戶所贏得的獎品等寄送出去。
  6. 與交易對象進行溝通、媒介等事宜。
  7. 行使基於合約或法律的權利,以及履行義務。
  8. 製作統計資料,我們會將個人資訊進行匿名化,使其無法識別或鎖定個人。

(2) 應徵本集團職缺時所提交個人資料之使用目的

〈使用的個人資訊:姓名、電子郵件地址、電話號碼、傳真號碼、地址、年齡、出生日期、性別、學歷、工作經歷、所擁有的資格等、目前的年薪、期望年薪、本集團從您那裡收到的所有資訊,包括履歷、工作經歷表、申請表等,以及本集團與您進行的所有形式的溝通中提供的與招聘相關的資訊,以及本集團為了招聘而獲取的所有資訊。〉

  1. 進行招聘條件的考慮與決定、招聘結果的考慮與決定、確認申請歷史、驗證申請者的工作經歷和背景,以及進行其他必要的招聘選考程序。
  2. 進行招聘決定後的入職相關事項的指導,以及進行其他必要的程序。
  3. 提供本集團的就業和其他交易機會以及活動等相關資訊。
  4. 未來本集團的招聘活動(包括招聘計劃的考慮)的利用。
  5. 改善針對希望加入本集團的人的網站內容,以及改善其他的招聘活動。
  6. 製作統計資料,我們會將個人資訊進行匿名化,使其無法識別或鎖定個人。

(3) 本公司股東個人資訊使用目的

〈使用的個人資料:姓名、電子郵件地址、電話號碼、傳真號碼,以及本公司從股東那裡獲取的所有資訊。〉

  1. 根據公司法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
  2. 為公司股東提供各種便利。
  3. 從法人成員和法人的角度出發,實施各種策略以順利推進股東和我們公司之間的關係。
  4. 根據各種法令,根據所定的標準製作股東的數據等,進行股東管理。

(4) 瀏覽本集團網站,或在本集團網站的查詢表格等輸入表格中輸入資料的訪客(以下稱為「網站訪客」)的個人資料的使用目的

〈使用的個人資料包括:姓名、電子郵件地址、電話號碼、傳真號碼、地址、職業、工作地點資訊、在本集團網站的查詢表格等輸入表格中輸入的其他資訊、瀏覽本集團網站時被自動收集的資訊以及使用的資訊終端設備和軟件(以下稱為「終端系統」)的資訊、瀏覽日誌(域名、IP地址、瀏覽內容的檔案名稱、瀏覽時間等)、服務使用歷史、輸入內容本身以及從內容中可以分析出的個人的外在和內在傾向,以及本集團從網站訪客那裡獲取的所有其他資訊。〉

  1. 回答和處理網站訪問者的查詢和請求。
  2. 製作統計資料,我們會將個人資料進行匿名化,以確保無法識別或鎖定個人。
  3. 分析對本集團服務的偏好,提供更有效的內容在本集團網站上,以及改善本集團網站的其他方面。

iii.個人資料的利用根據

本集團根據適用法律,及所規定之法律依據來使用個人資料。以下列舉了一些一般的依據,但詳細內容請參考「Ⅹ.特定國家或地區的個別附件」中所示附件。

  1. 使用個人資料前,有取得本人的有效同意。
  2. 履行本人和本集團之間的合約,或者在簽訂合約之前根據本人的要求進行各項處理,有需要用到個人資料的時候。
  3. 需要使用個人資料來提升本集團的服務,或者為了本集團或第三方的合理利益(除非本人的權益優於該利益)。
  4. 需要使用個人資料來遵守本集團適用法律規定。
  5. 需要使用個人資料來保護本人的重大權益。

iv.使用網際網路個人資料自動收集技術

本集團網站的部分區域,如「ii.個人資料的使用目的」-「(4) 瀏覽本集團網站,或在本集團網站的查詢表格等輸入表格中輸入資料的訪客(以下稱為「網站訪客」)的個人資料的使用目的」所述,會使用CGI、JavaScript、Cookie、Web Beacon等類似技術(以下稱為「該等技術」),自動收集網站訪問者的終端系統相關資訊和瀏覽日誌等資訊。

這些自動收集的資訊和瀏覽日誌等,並不一定包含可以鎖定或識別個人的資訊,但本集團將這些資訊視為與個人資料相當的資訊,並在「ii.個人資料的使用目的」所定的範圍內使用。

※詳細內容請參閱Cookie政策。

Cookie策略政策

v. 是否提供個人資料,是否為法律或合約上的要求

提供個人資料可能是法律或合約上的要求,或者是其他原因所強制的。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本人不提供個人資料,可能會導致無法使用本集團提供的全部或部分服務,或無法獲得詢問事項的回答,從而可能產生不利影響。

vi.直接行銷

本集團不會向不希望接收本集團的產品、服務等相關資訊(直接行銷)的人提供該等資訊。

如果您希望停止提供該等資訊,請聯絡本集團在「IX.連絡方式」中所列的指定聯絡窗口。

vii. 本集團已經持有的個人資料的處理方式

本集團將在適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繼續使用持有的個人資料,其中包含在適用的個人資料保護法實施之前所獲得並持有至今的個資。個資的使用目的必須符合「ii.個人資料的使用目的」的規定。

III.個人資料的保護和管理

i.個人資料的保護和管理

本集團將對所有個人資料採取必要且合理的安全措施,以防止資料遺失、破壞、不正當外洩、洩漏、篡改和不正當存取,並將對個人資料的處理給予最大的注意。此外,如果發生任何問題,我們將立即採取措施解決。

ii.連結網站的安全性

本集團對於從本集團網站連結到的非本集團的網站上的個人資料保護,不承擔任何責任。

IV.確保內容的正當性

由本人提供的個人資料,本集團努力將其維持在最新且最正確的狀態。如果提供的個人資料有任何變更或修正,請聯繫本集團在「IX.連絡方式」中所列的指定聯絡窗口。

V.向第三方揭露或提供個人資料

i. 向第三方揭露或提供的情況

除以下情況外,本集團不向第三方公開或提供所持有的個人資料。

  1. 已事先通知本人且充份告知必要資訊
  2. 本人同意時
  3. 適用的法令有規定時

此外,法令有限制或規定必要程序時,本集團在揭露或提供個人資料時會遵守這些規定。

本集團會在「II.個人資料使用目的與其他事項」-「ii.個人資料的使用目的」所定義的目的範圍內,向以下列出的第三方提供個人資料。如果需向其他第三方提供個資,我們將會單獨通知您。

(1) 本集團關係企業間的共同利用

本集團關係企業之間將在以下範圍內共同使用個人資料。此外,本集團將根據以下的規定進行操作,以確保不會發生個人資料的洩露等情況,並透過契約等方式進行義務規定和適當的監督。

個人資料項目

「II.個人資料使用目的與其他事項」-「ii.個人資料的使用目的」各小項所記載之個人資料

可共同使用個人資料的範圍

本集團的合併子公司及適用權益法的關聯企業

個人資料的使用目的

「II.個人資料使用目的與其他事項」-「ii.個人資料的使用目的」各小項所記載之使用目的

個人資料管理者

artience株式會社(本集團控股公司)

第三國移轉目的地

為了達成前述的利用目的,本集團可能會將個人資料移轉到以下列出的本集團各公司和事業所所在的國家或地區。

日本、南韓、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新加坡、馬來西亞、泰國、菲律賓、越南、印尼、緬甸、印度、阿拉伯聯合大公國、法國、比利時、德國、英國、立陶宛、匈牙利、土耳其、摩洛哥、美國、墨西哥、巴西。

在這種情況下,本集團會與個人資料移轉目的地之間簽訂契約,以確保持續採取相當於日本國內的個人資料處理業者應採取的措施(以下稱為「保護措施」)。然而,法國、比利時、德國、英國、立陶宛和匈牙利已獲得日本內閣府外局的個人資訊保護委員會認可,其個人資訊保護制度實質上與日本相等,因此在將個人資料移轉到這些國家時,不需要採取保護措施。

※如果您希望確認保護措施的內容,請聯絡我們在「IX.連絡方式」中提供的本集團指定的對應窗口。

(2) 業務外包

本集團可能會將特定業務的全部或部分委託給第三方業務承包商,並在達成利用目的所需的範圍內,採取必要的契約等措施後,向業務承包商提供個人資料。

(3) 業務合作夥伴、代理商等

本集團可能會在達成利用目的所需的範圍內,採取必要的契約等措施後,向與本集團的產品和服務相關的業者、與本集團內部系統相關的業者、共同研究者等等業務夥伴以及代理商、專業顧問等對象提供個人資料。

(4) 監管機構

本集團可能會在受法令強制的情況下,向政府機關、監管機構、執法機關提供個人資料。

ii.向國外提供個人資料

本集團可能會將個人資料提供給與個人所在國家或地區的個人資料保護法規不同等級的國家或地區。在這種情況下,本集團將採取適用法規所規定的適當措施。

另外,本集團各公司和事業所所在的國家或地區已在「本集團關係企業間的共同利用」表格中的「第三國移轉目的地」一欄中列出。

VI.對揭露請求的回應

本集團將根據適用法律等,基於個人的權利,當收到個人或其代理人提出的揭露、內容修正、添加、刪除等(以下簡稱「揭露等」)的請求時,我們將確認該人為個人或其代理人,並依照適用法律等,適當地回應。

此外,關於揭露等的查詢,請聯繫在「IX.連絡方式」中列出的本集團指定的對應窗口。

VII.個人資料的保留期限

本集團將在「II.個人資料使用目的與其他事項」-「ii.個人資料的使用目的」所定義的目的範圍內,只在必要的期間內保有個人資料。具體的保有期間將考慮個人資料的使用目的、數據的性質以及適用法律等因素來決定。

VIII.兒童的個人資料

本集團將遵循適用法律,處理兒童個人資料時,會以合適的方式取得兒童監護人的同意。

IX.連絡方式

關於本政策和個人資料的問題,以及各種申請手續的問題,請聯繫以下的資料管理者。 另外,如果您本人提出各種申請,本集團將採取適當的方式確認您的身份。如果您的代理人提出各種申請,本集團將透過委任書等適當的方式確認該代理人的身份。

資料管理者

artience株式會社
地址:〒104-8377 2-2-1 Kyobashi,Chuo-ku,Japan
電話:+81-3-3272-5720傳真:+81-3-3272-9788
電子郵件: info@artiencegroup.com
營業時間:artience株式會社的工作日
(週一~週五,國定假日和公司休息日除外) 9:00~17:00(日本時間)
代表人姓名:高島悟 代表董事社長

X.關於特定國家或地區的單獨附件

本政策說明了我們集團全體對於個人資料保護的方針。然而,根據我們集團的各公司和業務所所在地,或者我們集團進行業務活動的國家或地區,我們可能需要遵守該國或地區的個人資料保護法等,並可能需要單獨訂定附件。在這種情況下,本政策和個別的附錄之間的差異和矛盾是為了遵守該國或地區的法律等而產生的,將以附錄的記載事項為優先。
以下的國家或地區將適用本政策以及下列的附錄。

日本:符合日本「個人資料保護政策」規定的附件

EEA (歐洲經濟區) 和英國:符合EEA (歐洲經濟區) 和英國「個人資料保護政策」規定的附件

XI.關於此政策的修訂

本集團將根據適用法律法規的修改以及社會環境的變化,酌情修改本政策。
修訂後的政策將通過集團網站等對外公關媒體發佈。 制訂於2002年7月1日
2024年1月1日修訂(2023年12月8日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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